關于加強建筑節能工程外墻保溫質量管理的通知
時間:2015年07月27日
通 知
各區縣(市)建設局,市質監站,各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及有關單位:
當前,建筑節能工作正在我市全面開展,總體上進展較快,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建筑外墻保溫節能的實施過程中,也存在著施工程序不規范、隨意變更節能設計、降低節能標準等問題。為了進一步規范我市建筑節能工作的實施管理,保證建筑節能工程質量,現就建筑節能外墻保溫作出如下規定,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建設項目的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和《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411-2007)和省建設廳、市建設局有關文件規定,認真做好建筑節能的設計、施工、監理。質監部門要加強對各方責任主體的監督,對建設過程中發現的有關違規行為及時予以制止,并上報當地建筑節能管理機構(各區縣、市未設建筑節能管理機構的報當地建設局)協同相關部門進行查處,確保我市建筑節能工程質量。
二、由于建筑墻體節能采用外墻外保溫的性能比外墻內保溫具有較大優越性,我市所有新建民用建筑墻體節能均要求采用外墻外保溫做法。建設項目在實施墻體保溫時,要嚴格按照已經施工圖審查和備案的節能設計施工圖進行施工。在施工過程中,建設單位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設計單位將保溫做法變更為外墻內保溫,也不能作其它降低原設計保溫標準的變更,否則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進行處罰。
三、建筑外墻保溫節能施工應在主體結構完成,且在外墻砌體質量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當外墻為灰砂磚、燒結多孔磚、混凝土空心砌塊、加氣混凝土砌塊及其它材料的砌體時,必須對基層墻體進行找平后方可進行保溫系統的施工。當外墻基層墻體為現澆鋼筋混凝土墻體時,經監理、質監等相關部門中檢合格,外墻平整度符合有關規定要求的,可以不做找平層,直接進行保溫系統施工。
四、膠粉聚苯顆粒外墻外保溫系統不宜采用面磚飾面,在建筑高度超過24米時不能采用面磚飾面,建筑高度不超過24米時,若采用面磚飾面,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行業有關標準及標準圖集規定的做法進行施工及驗收。
五、膨脹聚苯板EPS薄抹灰外墻外保溫系統的標準中規定其飾面層為涂料,尚未有以面磚做飾面層的相應國家行業標準圖集,因此,我市現階段不宜在膨脹聚苯板EPS薄抹灰外墻外保溫系統中采用面磚作其飾面。
六、采用加氣砼砌塊作外墻自保溫的,必須嚴格按市建設局《關于規范建筑外墻自保溫節能體系構造作法的通知》(常建通〔2008〕10號)文件要求,砌塊厚度不能小于240mm,采用專用保溫砂漿并做好梁柱等熱橋的保溫處理,否則不能作為合格工程驗收。
七、鼓勵采用其它經國家及省建設廳認證推廣的新型外墻保溫節能材料與其它建筑節能措施。各種新型外墻保溫節能材料、建筑節能墻體材料、節能型門窗等建筑節能產品(材料),在應用到建筑工程之前,應按《關于加強建筑節能產品(材料)管理的通知》(常建通〔2007〕98號)要求,到市建筑節能辦公室辦理登錄手續。
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實施。